一、活动时间及活动流程
1、作品拍摄:2016年3月20日,在重庆南滨路现场拍摄2016重庆国际马拉松比赛。
2、投稿时间:
网络投稿:2016年3月21日零时起至2016年4月17日二十四时。
店面投稿: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7日(具体投稿时间以指定店面营业时间为准)
晚于上述投稿时间提交的照片视为无效投稿。
3、作品投稿方式:网络投稿、线下店面投稿, 以收到回执单及投稿编号,才为成功投稿。
A、网络投稿到邮箱:HD_EOSCLUB@163.com
B、指定店面投稿:
区域 | 店面地址 | 店面名称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九龙坡区 | 谢家塆万象润街亲子馆3楼25号 | 重庆宏德科技有限公司 | 刘小兰 | 023-61227919 |
石桥铺百脑汇2楼2E32 | 重庆拓展电子有限公司 | 曹晓勤 | 023-68797987 | |
石桥铺佰腾数码广场2F-D2D3 | 重庆灵丹科技有限公司 | 余继红 | 023-86136282 | |
石桥铺佰腾数码广场2F-A13 | 重庆旭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刘勇 | 15520085858 | |
石桥铺佰腾数码广场2F-C17 | 重庆长日商贸有限公司 | 蒋中梅 | 023-86188485 | |
石桥铺泰兴电脑城20楼1号 | 北京金中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小利 | 18290403579 | |
石桥铺泰兴电脑城349号 | 重庆华能电脑 | 谢匀 | 023-68793695 | |
石桥铺赛博电脑城A馆2F2071 | 重庆宏德科技有限公司 | 孟晓燕 | 023-61601032 | |
石桥铺赛博电脑城A馆2F2096 | 重庆拓展电子有限公司 | 王登惠 | 023-61538028 | |
沙坪坝区 | 沙坪坝区赛博数码广场3FB3-1 | 重庆拓展电子有限公司 | 陈敏 | 023-65409045 |
江北区 | 江北区泰兴E世界3103号商铺 | 重庆华能电脑有限公司 | 邢元琼 | 023-89001022 |
南坪区 | 南岸区江南大道13号树诚电脑城平街2层A25\26 | 重庆长日商贸有限公司 | 张传燕 | 023-62914460 |
渝中区 | 渝中区临江门都市广场电脑城1楼106号 | 重庆练强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刘朝练 | 023-81361115 |
渝中区临江门都市广场怡信电脑城G1楼A11号 | 重庆渝波科技有限公司 | 季建 | 023-63708836 |
*具体投稿时间以店面营业时间为准,请在投稿前拨打店面咨询电话确认。
4、获奖作品将于4月25日在重庆国际马拉松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qmarathon.com)上公布。
5、作品评选:2016年4月20日,由佳能(中国)有限公司邀请重庆马拉松组为会等评委进行作品评选。
6、现场颁奖:2016年4月23日,在重庆江南体育馆举行重庆国际马拉松佳能摄影大赛颁奖活动。(时间、场地如有变动,将在此网站作变更说明,请关注。)
7、奖品设置:
一等奖1名:佳能M3/18-55壹套;
二等奖2名:佳能直接照片打印机CP900壹台;
三等奖3名:佳能打印机E518壹台。
8、主办方:2016重庆国际马拉松组委会、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9、活动咨询电话:023-63737273-236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30 )
二、作品征集规则
1、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并同意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2、所有参赛作品应以单幅作品为单位,主办方不接受一组照片作为单个作品参赛,如有组照按照则视为无效投稿。
3、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2张照片作为参赛作品,如超过2张则视为提交的所有照片为无效投稿。
4、所有参赛作品提交时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相机名称、镜头型号等)。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单人创作,不接受多人或集体创作的照片。
6、主办方不接受已经参与其他摄影比赛(无论是否获奖)的作品,也不接受以销售或者促进销售任何产品和服务为目的拍摄的作品,或直接、间接以营利为目的所拍摄的作品。
7、提交的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JPG格式,以及转换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8、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佳能相机、佳能单反相机、佳能镜头拍摄的。
9、最终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并以TIFF格式上缴(不能小于20MB,分辨率为2480*3508),同时提供全部拍摄素材原版电子文件,该原版电子文件应当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10、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想参赛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
三、活动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准确有效。参赛者同意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与本次摄影比赛相关的活动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2、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应在提交作品之前自行获得参赛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许可和其他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提交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3、投稿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拍摄,参赛者所提供的关于征集作品的资料应是真实、准确、有效的。
4、入围作品的作者在获得组委会公布奖项之前,需要在相关授权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以确保注意事项2、3条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并承担由事实不符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因参赛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5、所有参赛者提交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提供具有色情、暴力、社会阴暗、血腥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照片作者的参赛资格;对于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参赛作品原件。
7、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获奖者处理。
8、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范围内使用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主办方将依法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对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管理。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事先获得注册人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提供注册人个人信息:
1)为了处理本活动范围内的相关事宜,向第三方进行必要业务委托的情形。
2)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